巢湖市出台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22条新设电商月均销售额达标的一次奖励5万元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637
“新设立独立电子商务企业,且能够正常运转,按月均销售额达到限额以上零售企业标准的,给予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巢湖市首次出台了促进商贸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包括对于新增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新开家政直营连锁店、新设立电子商务企业以及参加境外展览的企业等方面均有政策支持和奖励,共22条。
为鼓励商贸流通企业做大做强,政策特别规定当年经市统计局确认为新增的限额以上商贸流通法人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零售企业5万元,住宿、餐饮和批发企业4万元。新获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奖励10万元;新获得安徽省老字号或江淮老字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可以看出,22条特别注重鼓励现代服务业发展,新开业家政直营连锁店,每个面积不少于20 ㎡,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经营1年以上的,财政按其经营面积分为20 ㎡以上、30 ㎡以上、50 ㎡以上三个档次,分别按每个6000元、8000元、1万元给予一次性奖励。同时,开展放心家政企业评选活动,每年评选2家,每个家政给予5000元奖励。
在企业进出口方面,巢湖市也给出了扶持政策。对2014年新获得自营出口权企业年出口额达50万美元,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同时,对于进出口达到一定规模且有较大增幅的,也有相应的奖励。例如,对年进出口额在200万美元以上且增幅达20%的企业给予5000元的奖励;对年进出口总额在5000万美元且增幅达10%的企业给予5万元的奖励。对于企业在境外开展产品促销活动的,给予企业参加境外展会费用(包括展览费、布展费、展品海外运杂费)30%的补贴,单个参展补贴最高不超过2万元。另外,鼓励企业积极争创海关AA类、A类企业,享受便利通关优惠政策。对当年新评为海关AA类、A类的企业,分别给予人民币5000元、2000元一次性奖励。(商务局 陈昌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