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加强创新求实效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238
巢湖市人社局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上主动作为、积极创新,对定点培训机构取消“终身制”,加大对参训人员到课率和培训质量的监管力度,规范补贴资金发放,确保国家就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使用绩效最大化。截至2014年7月底,完成当年国家财政补贴性就业技能培训为1687人,其中已兑现补贴人数1175人、补贴金额达110.5万元,完成合肥市下达就业技能培训任务的93.7%。
引入竞争机制。改变以往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原来几个固定培训机构的旧思路,取消定点培训机构“终身制”,建立优胜劣汰、能上能下的“择校”机制,通过公开透明的认定程序,将那些市场信誉好、培训质量高的培训学校确定为人社部门就业技能培训工作定点培训机构。并对其实行动态管理,如果定点培训机构培训期间存在违约违规行为,随时取消其定点培训机构资格。
健全监管制度。发挥人社部门对就业技能培训的监管作用,保障就业技能培训取得实效。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抽调精兵强将组建就业培训工作监管队伍,加强业务知识和法规法纪培训,切实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建立培训过程的检查备案制度,细化监管工作流程,明确监管责任,规范监管行为。
创新监管方式。2014年起,除继续坚持电话回访学员和现场暗访检查方式外,还要求各定点培训机构必须安装视频设备,做到培训监管过程无死角。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随机安排2名监管人员在开班期间进行远程视频检查,了解掌握培训授课、学员出勤等情况,做好检查文字记录,并截取视频图片备案,视频检查情况作为日常考核定点培训机构的重要依据。培训学校在接到随机检查电话通知后10分钟内要打开视频接受检查,若延迟,视同未培训,该情况出现2次以上,将取消该班的培训补贴发放资格。对检查出不同程度的问题,将分别采取约谈、停课整顿、取消当期培训补贴等方式加以约束。
规范补贴发放。规范就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领取程序,严格执行“个人先行交费、直补到人”的政策规定。对审批合格的完成培训人员及时在巢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布本市纪委、人社局、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三级监督举报电话,全方位接受社会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培训合格学员本人携带相关材料到市公共就业(人才)服务中心服务窗口实名制签领培训补贴资金,严禁代领,确保培训补贴资金发放准确、安全、到位。(人社局 龙宇 陈明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