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闫雷雨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8:55:44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8485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经2014年11月27日市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
闫雷雨同志任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
王守昌同志任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党组成员(正科),免去其市旅游局党组成员职务;
胡金环同志任市民政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民政局党组成员职务;
徐朝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成员;
梅申君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党工委委员;
黄玉麟同志任市教育体育党工委委员;
陈 鹏同志任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
向桂玲同志任市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党组成员;
谷 阳同志任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
周 玲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
伍 倩同志任市旅游局党组成员;
朱 慧同志任共青团市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丁鹏浩同志任共青团市委副书记(试用期一年);
荚恒松同志任市统计局总统计师、党组成员(试用期一年);
张申旭同志任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朱京红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试用期一年);
李 翀同志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副主任科员,因机构调整,其原任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汪路同志市规划局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张玉明同志市经济和信息化党工委委员职务;
免去杨荣平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周正山同志市非税收入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袁支平同志卧牛山街道工会工委主任职务。
需履行程序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201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