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五项措施推进美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125
市规划局立足实际,坚持规划先行,积极组织落实2015年美好乡村规划编制工作。
一是明确责任主体。严格落实镇(乡)人民政府为村庄规划编制的责任主体,村委会指定专人参与村庄规划编制工作。
二是严格规划选址。要求入选村庄必须是市域村庄布点规划保留的中心村,并且村庄人口规模不得少于500人;中心村以环境整治、旧村改造提升为主要类型。
三是严审编制单位。对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设计单位应具备国家规定的规划设计资质,且资质不低于乙级标准,保证规划编制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四是突出公众参与。对承担规划编制任务的设计单位,深入村庄一线做好现场踏勘,详细了解各村的具体情况。每个中心村驻村调查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日,通过座谈、走访、问卷调查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听取村民群众意见和建议。在规划方案报审时必须附有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审查意见及村民群众参与编制情况的说明材料。
五是规范编制成果。严格按照《安徽省美好乡村建设标准(试行)》、《合肥市美好乡村规划建设导则(试行)》进行编制,每个中心村做到“一本规划文本、一个实施方案、一批施工项目”,同时规划编制成果的深度必须达到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程度,概算做到能对村庄建设总量进行宏观控制。(杨少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