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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再获 “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殊荣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209

日前,国家文化部发布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称号名单。根据评审命名工作方案和评审标准,经文化部实地查看、集中评审和公示,全国共442个县(县级市、区),乡镇(街道)获此殊荣。以巢湖民歌为代表的巢湖市继获得2008—2010年和2011—2013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之后,第三次蝉联此称号。安徽省此次共登榜16个县(市)。

此次评选由国家文化部主办,旨在传承和弘扬我国优秀民间文化艺术、推动我国民间文化艺术的发展和繁荣,加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全面发展。文化部1987年开始设立“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品牌项目,命名周期为3年。此次命名的2014-2016年度“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涉及特色民间文化资源或艺术形式550种,涵盖表演艺术、造型艺术、手工技艺、民俗活动等艺术门类,集中展示了我国民间文化艺术蓬勃发展的现状。

近年来,巢湖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高度重视民歌传承和发展工作。2012年5月,市委办、市政府办出台了《关于加强巢湖民歌保护与发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从指导思想、指导原则、总体目标、组织领导、具体措施、经费保障等6个方面作了明确规定。市政府还设立了巢湖民歌保护与发展专项资金,每年由市财政拨款80万元,用于巢湖民歌的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为了进一步做好巢湖民歌的传承、创新和发展工作,市政府制定了2014—2016年发展规划,将建立培训机制、激励机制和创新机制,鼓励民歌作品、民歌活动形式和民歌活动内容的创新,充分发挥这块艺术瑰宝的地域名片效应,促进我市经济的跨越式发展。(市文广新局  朱梦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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