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为事业发展选用干部
发布时间:2017-10-27 19:25:40 来源: 阅读次数:3059
中央办公厅、中组部颁布实施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是深化改革、匡正风气、提高公信的有力武器,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了严密制度保障。新泰市作为全国百强县,省和泰安市的经济强县,学习运用好文件精神,为事业发展选好用好干部至关重要,我们一定把文件精神落到实处。
坚持教育引导,增强学习贯彻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市委常委会安排专题学习讨论会,学好文件精神,带动全市做到领导干部熟悉、组工干部精通、一般干部了解,增强各级干部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抓好学习培训,在落实今年干部教育培训指导计划基础上,增加四项监督制度内容,分层分类举办领导干部、组工干部、普通党员干部专题培训班,扩大覆盖面,努力提高四项监督制度的知晓度。
坚持标准条件,立足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大局选配干部。新泰乡镇多、人口多、工矿企业多,工作面广量大。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快,主要得益于有一支驾驭全局能力强、开拓创新、作风扎实的干部队伍。按照泰安市委要求,市委确立了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率先建成经济文化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大城市,力争到2011年进入全省前5强的奋斗目标任务,提出以组织开展转型升级推进年、统筹城乡突破年、改革创新攻坚年、基层组织巩固年、平安建设深化年、行政效能提升年等“六个年”活动为抓手,以争先创优活动为动力,推动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这一目标任务,亟需培养造就一支敢闯敢干、善于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作保障。我们一定按照四项监督制度要求,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和正确用人导向,严格程序,规范操作,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重点工作,重点项目需要,选干部、配班子、建队伍、聚人才。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增加公开性和透明度。
坚持完善制度,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实效。新泰先后制定实施推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实行干部任免市委常委会票决制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等制度,开通“12380”举报网站和“12380”专用举报电话,健全完善了信访、电话、网络“三位一体”的干部监督举报平台。四项监督制度的出台,对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提出了新要求。今后,一定抓好制度落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制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抓好重点监督,规范干部从政行为,落实责任追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环境。
来源: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作者:中共新泰市委书记 郭德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