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发布时间:2017-12-05 15:30:21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993
为健全和完善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增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意识,规范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行为,2017年11月巢湖市经济责任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印发《巢湖市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的通知》,在全市全面推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制度。
本办法规定新提拔或转任的领导干部任职后,有干部管理权的组织部门会同审计部门告知其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和有关要求,领导干部于15日签字并上报《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告知书》对党委主要领导干部、政府主要领导干部、党政工作部门、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等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职期间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事项及有关要求进行告知。
实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审计告知制度,前移了经济责任审计的监督关口,有利于新提拔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准确把握应当履行的经济责任,做到守法、守纪、守规、尽责,增强制度意识、履职意识和审计意识。(郑爱民、宋谊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