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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三十条规定”

发布时间:2018-05-11 15:19:25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593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严格将《廉洁准则》《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深入到水务工作中,巢湖市水务局在思想制度、工作作风上狠下工夫,坚持反对四风、坚持在规章制度上做表率。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学习。召开专题学习会,学习《中共中央政治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中共安徽省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实施细则》和《中共合肥市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入推进作风建设三十条规定》,切实加深全体人员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市委三十条规定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三十条规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学习,全体干部职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的认识,为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委三十条规定落实到水务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立足科室,制定详细举措。水务局根据巢湖市委、市政府三十条规定,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廉政建设各项规章制度,在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方面作出了具体措施,以科室为单位,以党员干部为重点,认真开展学习市委、市政府三十条规定的教育活动,并成立专项小组,加强监督。在安排机工接待、办文、办会和日常机关管理等过程中,厉行勤俭节约。

三是加强监督,抓好工作落实。水务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监督规范作用。领导干部发挥带头作用,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进一步加强教育、提醒和监督,抓早抓小,及时预防和及时改进;在水务局内部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市三十条规定精神的隐蔽行为开展大检查,一经发现立即查处。(王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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