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五大举措推动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537
一是实现标准衔接。按照合肥市农村低保标准和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要求,2016年我市大幅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将标准从2015年的2200元/人.年提高到3600元/人.年,增幅高达64%,高于2016年扶贫线3100元/人.年的标准。
二是完善贫困对象认定方法。全面建立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机制,加强农村居民申请低保救助家庭的收入、财产核对认定工作,通过村(居)、乡镇(街道)上户核查、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市民政局入户抽查、信息核对、公示等方式,精准识别农村贫困人口,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农村贫困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市民政部门定期从市扶贫部门调取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数据,并通过系统平台核对和手工核对相结合的方式,比对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对象数据,指导乡镇(街道)及时更新相关数据,确保信息准确完整、更新及时。
四是加强动态管理。对农村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采取由低保对象定期上报家庭收入、财产状况,和市、乡两级民政部门定期、不定期走访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及时掌握农村低保家庭人口、收入、财产变化情况,及时对低保对象的保障资格、保障标准进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将低保对象名单及动态管理情况提供同级扶贫部门。
五是建立民政和扶贫部门的定期会商制度。建立市、乡两级民政和扶贫部门的定期会商制度,各确定一名联络员,定期会商交流农村低保对象制度和扶贫开发政策落实和衔接情况,并及时更新数据。(市民政局 梁 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