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民政局: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兜牢民生保障底线
发布时间:2017-10-27 19:40: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861
一是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兜底扶贫。出台《巢湖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施细则》,将因病支出型贫困家庭纳入保障范围。加快推进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衔接,强化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实现精准识别、精准救助。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17年我市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上调至月人均546元和月人均360元,自7月1日起执行。截止8月,我市共有城乡低保对象12440户、22589人,累计发放低保金5382.386万元。
二是强化城乡医疗救助制度,提升救助水平。实现民政医疗救助与新农合、城镇医保、贫困人口医疗保障“一站式”平台信息共享。进一步提高医疗救助标准,规范资金统筹使用,做到救助程序简化、救助形式多样。截至8月,我市健康脱贫兜底“351”工程救助对象 9842人次,支付资金829.41万元;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共支出1906.02万元,惠及59411人次。
三是健全特困人员供养制度,做到老有所养。今年我市在特困人员供养机构中探索设立特户区,为患病或失职失能的特困供养人员提供护理服务。已建成特户区8个, 目前尚有4个特护区正在建设中。同时建立健全特困供养人员护理保险、护理补贴制度,逐步解决了特困供养人员护理难题。截止8月,我市共有五保对象5260人,累计发放救助资金1182.42万。
四是规范临时救助制度,完善“救急难”机制。建立“乡镇干部包村(居)、村(居)干包户”的 困难群众走访联系制度,依托乡镇街道民政所以及村居委会民政专干,协助开展困难排查,主动帮助困难群众申请救助并协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及时将救急难工作纳入财政预算,提供资金保障。截止8月,共救助4户,救助金额9万元。
五是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及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扩大救助范围。出台《巢湖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实施办法》,将生活补贴发放范围将从农村低保户扩大至建档立卡贫困户,以解决贫困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截止8月,我市共有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8918人,累计发放资金443.112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 6671人,累计发放资金 470.04万元。(巢湖市民政局 李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