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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全面开展“一述四定” 督促村居干部履行尽责

发布时间:2019-01-24 10:03:02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2324

近日,巢湖市在村居干部中全面开展“一述四定”工作,对村居干部进行述职评议,确定考核等次,确定承诺事项,确定绩效报酬,确定工作去留,有效督促村居干部履职尽责。

明确评定内容,纳入评先评优。每年底制发《关于认真开展村干部“一述四定”的实施意见》,结合村、社区“两委”班子年度考核,召开村(居)民和党员代表大会,听取村干部承诺践诺情况,通过评议决定每名村干部的年度考核等次、工作承诺事项、绩效报酬和工作去留。并把村居干部“一述四定”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考评内容,作为村居干部评先评优重要依据,

明确述职重点,注重承诺践诺。党组织书记围绕本村一年来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特别是上年度承诺事项兑现情况及下年度的工作目标进行述职;村其他“两委”干部重点围绕履行岗位职责情况、上年度承诺兑现情况以及下年度工作承诺进行述职2018年,我市1020名村干部共确定承诺事项3619件,兑现承诺事项3587件,兑现率99.1%根据村干部的述职,参会的村(居)民、党员代表当场提出工作质询,村干部逐一作出回答。在听取干部的述职和质询,参会人员填写民主测评表,确定村干部的考核等次和绩效报酬。

明确标准档次,严格兑现奖惩。乡镇、街道提出村干部的年绩效报酬参考标准,提交党员和村(居)民代表评议,与会人员可以在30%上下的范围内提出意见,确定村干部的年绩效报酬,实现村干部“干好干坏不一样”。2018年,该市村居干部的平均绩效报酬为11880元/人,有20%的村居干部年绩效报酬达到14000元以上,20%的村居干部年绩效报酬在9000元左右。对述职评议基本称职或不称职的村居干部,及时予以相应的组织处理,以实现“处理一个人教育一大片”的目标。2018年,该市对测评为基本称职等次的13名村居干部,由所在乡镇、街道党(工)委安排专人进行了诫勉谈话,对测评为不称职的2名村干部、1名社区干部进行了免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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