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林镇召开党建工作例会
发布时间:2019-11-29 10:01:11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3163
2019年11月27日,冒着严寒和骤雨,槐林镇召集16个村居和部分镇直单位党务工作者举办了槐林镇第11期党务工作者党建工作例会。
会议伊始,为民服务大厅工作人员刘坤先就皖事通注册,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办理深度提升进行了布置和演示,随后镇组织委员王广明确提出各村居和镇直单位要大力推进此项业务办理,如果逾期推进不力将通报相关单位。随后,镇组织干事张润泽就电教远教和智慧党建云平台工作进行了布置安排,要求各村居要按照每月20条标准及时更新村级先锋网信息,要在月中及时进行远教站点播放,防止设备出现问题,月底无法完成播放时长。同时近期我镇在接受市县两级巡查,近三年来的三会一课记录本都作为材料移交给了巡查组,现在巢湖市级巡查已基本结束,三会一课记录本要抓紧时间补充,上传智慧党建云平台。镇组织干事孙宏就2019年度党员发展工作进行了梳理,提醒尚未提供材料的单位及时将党员发展一套材料交至镇组织办,确保我镇完成2019年度党员发展指标。同时主题教育临近尾声,各村居和镇派驻指导组,要对照工作提示单和督查清单,补缺补差,确保“十个一”清单如期完成。
最后王广总结发言,结合近期巢湖市巡查组反馈问题布置工作。他强调一是三会一课记录是反映组织生活是否规范的主要抓手,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规范记录三会一课,防止出现字迹潦草、随意插入补充记录、记录雷同、代签字等现象,要扎实推进三会一课,做到组织生活规范化。二是清理失联党员,对于在外地定居工作生活,长期不在槐林的部分党员要进行清退,这些党员无法规范参加组织生活,履行党员义务,根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组织关系接转有关规定:有工作单位的成立了党组织的,应当将组织关系及时转接到所在工作单位党组织,本单位没有成立党组织的,应转接到单位所在社区或居住地党组织。如果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同时拒不转走的党员,要按照党章第一章第八条、第九条予以清退。三是要打好提前量,做好党建各项工作,为年底党内直统和党建考核做好准备,为槐林镇2019年度党建工作打好收官之战。会后镇组织办对镇直单位和各村居的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了检查指导,明确将在11月30日对智慧党建云平台上传情况进行督查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