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巢生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7 18:55:44 来源: 阅读次数:9981
烔炀镇党委:
接市委组织部巢组干任字[2011]128号通知,市委决定:
江巢生同志任烔炀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县级),不再担任烔炀镇镇长(副县级)职务;
吴明哲同志任烔炀镇镇长(副县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巢湖市居巢区委组织部
发布时间:2017-10-27 18:55:44 来源: 阅读次数:9981
烔炀镇党委:
接市委组织部巢组干任字[2011]128号通知,市委决定:
江巢生同志任烔炀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副县级),不再担任烔炀镇镇长(副县级)职务;
吴明哲同志任烔炀镇镇长(副县级)。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中共巢湖市居巢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