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烔炀镇规范粮食补贴发放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1454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各项粮食补贴政策,切实保护并提高广大农民种粮积极性,近日,烔炀镇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对种粮农民粮食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明确五项要求,规范对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工作。

一、规范种植面积统计工作。按照村级统计登记造册,农户签字确认,镇农业部门审核公示,财政部门对申报补贴面积超过20亩的农户,财政部门必须实地丈量审查的程序汇总上报,决不允许出现以统计代核实或多报、重报面积,套取粮食补贴资金的现象。

二、规范统一土地流转后补贴资金的发放工作。对农户间出现土地流转的,必须将土地流转合同经所在村委会审核后,上报镇财政分局备案后方能申报补贴。土地流转后的粮食补贴按照合同约定的归属发放。

三、规范土地出租或代种类补贴资金的发放。农户之间发生出租和代种等行为的种粮补贴发放,双方应根据协议对补贴资金归属加以明确,村(居)委会按照协议规定的享受补贴资金所有人进行登记。

四、进一步明确集体土地补贴资金的规定。对单位或集体土地承包人,须将承包合同经所在村委会签字并上报镇财政分局备案后方能申报补贴,镇财政分局将实际种粮的承包人作为补贴对象,直接打卡发放至承包人。严禁将单位或村干部核定为补贴对象或将集体土地补贴资金作为集体收入。

五、加强监管,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财政分局应会同农业等部门承担起粮食实际播种面积核实的首要责任,加大面积核实力度,确保补贴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各村(居)负责人要担当起主要责任,明确村统计人员职责,杜绝漏报、少报、多报及重报来套取补贴资金。(孔维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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