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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工商所规范房屋租赁市场严控传销源头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1278

 

为从源头上防控外地传销人员租房子寻找群居“落脚点”,巢湖市朝阳工商所宣传先行,以网格化监管为抓手,结合日常巡查,挨门逐户对辖区内12家房产中介进行了一次走访,发放《致各房产中介的一封信》,要求其加强管理,在办理房屋租赁中介业务过程中,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经营、居住场所,并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房客基本情况,做好相关记录,接受工商部门检查。同时,通过各网格监管责任人向出租屋房东发出《致出租屋业主的一封信》60份,要求出租屋房东配合政府职能部门的打击传销工作,在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时,重点关注房客信息,如发现传销活动线索,要及时举报。

如此同时,巢湖各基层工商所在原有《租赁房屋备案》的基础上,制定新的《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档案》,并广泛宣传任何单位(含宾馆、饭店、娱乐场所)和个人不得将房屋出租给从事传销活动的人员,不得为传销活动提供场所。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第二十六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朝阳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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