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物价局“四字”方针推动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1310
为进一步做好价格宣传工作,使价格信息上报和管理工作逐步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价格宣传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确保及时为领导决策提供高质量的信息服务,扩大物价部门的影响,巢湖市物价局以“考、时、报、奖”四字推动政务信息宣传工作。
一是严格“考”字。把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纳入各科室、部门纳年终目标岗位责任制中,明确各科室、部门每月上报政务信息必须完成3篇以上,实行月通报、季公布、年度任务分值制度,并将任务完成情况与评先评优挂钩,年终进行综合考评,形成全员办信息的局面。上半年,我局报送政务信息被市本级各类网站、媒体采用的共53条;被市级以上采用的达65条。
二是讲究“时”字。 在保证信息质量的同时提高信息上报时效性,对重大情况必须实行快采快编,快审快报,做到不迟报、漏报;一般信息及时报送;紧急重大信息限时报送,不得延误。做到紧扣“重点”,报送适用型信息;捕捉“亮点”,报送特色型信息;剖析“难点”,报送解决问题信息。
三是规范“报”字。严格实行政务信息上报“审签”制度,对所有上报的信息材料必须由局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后方可上报,涉及全局性重大、重要的信息发布由主要负责人批示签发。要求所有报送的信息按规定格式报纸质存档的同时报送电子档,建立电子档案。四是突出“奖”字。制定了《巢湖市物价局宣传报道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凡是被国家级、省部级、市级、市本级网站及其它新闻媒体采用的信息,分别按不同的标准计分,按每个分值5元予以奖励,对被各级党委政府批示采用的信息及探索物价工作的分析、调研文章加大奖励力度。上半年累计发放信息报酬4000多元,极大调动了干部职工参与政务信息宣传工作的积极性。(市物价局 曹文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