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和服务相融合 市物价局深入开展价格公共服务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1270
价格公共服务是规范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的权益,增强价格部门的服务意识和能力的重要举措。巢湖市物价局以服务促监管,以监管强服务。把价格监管和服务有机相结合,从四个方面深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1.把国家惠民政策宣传好、公示好,保障服务对象的知情权。我局在乡镇聘请了十二个价格监督员,利用农网平台全面宣传国家价格惠民政策,传递价格信息,引导农民科学生产,合理种植。要求学校和医院在醒目的位置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减免措施和优惠政策做到清楚明白。对涉农收费全面清理,制作《涉农收费明白卡》17万份向农民发放,真正让价格服务走进农户,使农民明明白白消费。
2.把价费政策落实好、执行好,减轻企业负担。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政策措施,我局对巢湖市宏盾金属制品有限公司和巢湖市巢州机电设备有限责任公司等六个具有代表性的小微企业涉企收费进行了调查,要求对小微企业各项收费一律按下限执行,能减免的必须减免,为小微企业松绑减负,支持小微企业茁壮发展。
3.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处理好、解决好,妥善化解价费矛盾。物业收费和农村自来水价费是涉及民生的重要工作,也是价格投诉热点和难点。我局适时召开了68家物业收费企业和26家农村自来水企业会议,宣传了国家涉企价费政策,出台了《巢湖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巢湖市关于农村自来水价格管理暂行办法》二项规定。从制度上加以规范,进一步明确了政策界限和收费方法。与企业面对面的交流,答疑解惑,积极疏导价费矛盾。
4.把诚信建设引导好、规范好,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按照“政府引导,企业参与”的原则,我局积极引导企业依法诚信经营。在全市开展“明码实价示范店”创建活动,选择了巢湖市四树超市和巢湖市中辰大药房作为示范单位,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促进企业健全内部价格管理制度,对群众公开承诺按实价结算,打折促销规范有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杜绝价格欺诈。通过活动实现价格公共服务、经营者价格自律和价格社会监督三者有机结合,构建和谐良好的价费环境。(市物价局价检分局 刁俊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