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中心多措并举大力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并轨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 阅读次数:4085
根据《关于印发巢湖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并轨工作方案的通知》(巢政办[2011]22号),2012年1月份巢湖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正式并轨运行,造成我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三个参保群体对2012年7月至12月期间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存在诸多疑惑和不解。为妥善处理居民看病报销问题,顺利推进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并轨工作,市医保中心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对巢政办[2011]22号文件进行广泛宣传,让参保居民了解参保报销政策。二是及时通知市内已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做好延续期居民医保报销工作,并积极配合做好就医居民的解释工作。三是召开各乡镇、街道居民医疗保险工作会议,解答政策,做好宣传。四是精心谋划,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报销流程,确定了专人进行业务受理经办,最大限度地方便原参保居民,保障其待遇不受影响。
(巢湖市医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