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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14:07:11 来源: 阅读次数:2948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把优秀人才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中共蚌埠市委决定公开选拔一批县处级领导干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条件

1、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领导干部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理论文化知识、专业知识、工作经验和组织领导能力。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3、报考正县级职位的,须现任副县级职务满1年或现任正科级职务满4年(含副县级、正科级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满4年);报考副县级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且任科级职务。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2年;报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区)长职位的,须现任正科级职务满1年或现任副科级职务满4年(含正副科级职务任职年限连续计算满4年)。

4、报考人员年龄要求一般为45周岁以下(196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报考团市委副书记职位的,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报考副县(区)长职位的,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6年10月1日以后出生)。

5、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6、出生年月和任职时间计算至2011年10月1日。党外干部、女干部、少数民族干部的年龄要求可放宽3岁(1963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不含团市委副书记、副县〈区〉长职位),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副校长(副县级)职位的,任职时间可放宽1年。硕士研究生学历报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市第一人民医院副院长(副县级)、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副校长(副县级)职位的,任职时间可放宽1年;博士研究生学历报考的,不受任职时间限制,须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现职县级干部可以报考同级职位,报考年龄放宽5岁(1961年10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放宽条件不重复计算。

7、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中直驻省、自治区、直辖市国有企业)的中层管理人员,省辖市党委直接管理的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含中直、省、自治区、直辖市驻省、自治区、直辖市所辖市国有企业)的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可分别比照担任县处级、科级职务报考;军队转业干部在部队担任团职、营职,可比照担任县处级、科级职务报考。以上比照的办法,仅在此次公开选拔报考确认资格时有效,不作为确定职级待遇等的依据。

根据工作需要,部分职位的报考人员还须具备的资格条件详见附表。

对于报考市城乡规划局副局长和市城乡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局长〈副县级〉2个职位的人员,如具有城市规划、建筑学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且担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或具有注册规划师、注册建筑师且任正科级领导职务满2年的,或具有土建类博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

二、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采用组织推荐、个人自荐和考试、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报名及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组织考察、研究决定和公示任用的程序进行。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分别按30%、30%、40%加权计算总成绩。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报名工作由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蚌埠市公选办”)统一组织。

本市报名者,由所在单位隶属的县(区)或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受理并负责资格初审、汇总等工作。

市外报名者,可直接到蚌埠市公选办报名,或登录蚌埠先锋网(www.bbxf.gov.cn)下载并填写《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后,通过传真方式或电子邮件进行报名。同时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用特快专递邮寄至蚌埠市公选办进行资格初审(以寄达时间为准)。

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在资格初审后,于10月13日之前,将所需提供的报名材料送蚌埠市公选办审查。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笔试前5天),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到蚌埠市公选办领取笔试准考证。

(二)笔试。笔试定于2011年10月下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按照岗位特点,注重实绩能力,坚持干什么考什么。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领导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

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党和国家的方针和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文史知识、时事政治和公文写作与处理及蚌埠市情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理论知识和专业政策法规知识等。

笔试设一张试卷,卷面总分为100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为50分。

根据笔试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5名与免笔试人员一并进行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布。

(三)资格复审。蚌埠市公选办会同有关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发放面试通知书。

资格复审时,市外报考人员应提供有关证件原件到蚌埠市公选办审查。

因取消资格等原因出现入围人选缺额,依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等额递补后再进行资格复审,递补只进行一次。

(四)面试。面试定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无领导小组讨论形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当场评定成绩并告知面试人员。

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和个性特征等方面对选拔职位的适应程度。

面试考官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织人事干部等人员组成并实行回避制度,同时邀请部分市级以上“两代表一委员”和干部群众旁听。

笔试、面试依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面试成绩与笔试成绩各按30%加权计算成绩(符合免笔试条件的报名者,面试成绩按60%加权计算成绩),每个职位从高分到低分取前3名,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人选名单将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布。

(五)组织考察。市委组织部负责组织考察组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干部的专业特长,在考察对象所在单位进行民主测评考察其群众公认度。对在现单位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还要对其进行延伸考察。考察结束后,形成每个职位考察报告。

组织考察总分为100分,由定性评价得分和定量评价得分两部分构成。定性评价得分占组织考察总分的30%,主要是考察组根据考察情况评定;定量评价得分占组织考察总分的70%,由民主测评、近3年年度考核结果、任职经历、获奖情况构成。

(六)研究决定。考察组按照笔试、面试及考察加权总得分高低排序情况,每个职位提出3名拟用人选排序建议名单。在考察组建议的基础上,经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研究提出2名人选,提交市委常委会研究并差额投票表决,确定1名拟任人选。

(七)公示任用。所有任用人选都要按规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经公示不存在影响任用问题的,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决定任用的干部,自任用之日起,实行1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务层次由组织安排工作或自主择业。对进入每一职位前3名但未能任用的人员,纳入县级后备干部队伍培养。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9月26日至10月12日(不含节假日)。

2、报名地点:蚌埠市公选办,三县、四区组织部,市直各单位人事(干部)科。

3、报名要求:报名者报名时须填写《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并提供以下材料:⑴学历、学位证书和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⑵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⑶相关职务任职文件资料原件及复印件;⑷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⑸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的报名登记表。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其公选资格。

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每个职位报考人数不少于10人。报名截止时,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可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改报其他职位。

四、纪律和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市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在公开选拔工作中,如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机密等行为,一经发现,严肃查处。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蚌埠市公选办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0552-3117611、0552-12380、0552-3114058。

蚌埠市公选办办公地点:蚌埠市东海大道3115号中共蚌埠市委组织部党政干部科

邮政编码:233040,联系电话、传真:0552-3121202,邮箱:bbsgxb@126.com。

附:

1、蚌埠市2011年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职位名称表.doc

2、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登记表.doc

3、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人员名册.doc

4、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报名进度表.xls

蚌埠市公开选拔县处级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年9月21日

 来源:安徽先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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