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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推行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公示制

发布时间:2017-10-26 13:58:43 来源: 阅读次数:2292


    为及时掌握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情况,将其置于组织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和党员群众有效监督之下,青阳县结合县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制定出台了《青阳县新提拔科级领导干部财产申报办法》,对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

    一是明确公示内容。将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及家庭有关情况,包括本人、配偶及其子女名下的收入、房产、私家车等拥有情况,以及经商办企业、投资入股等情况全部纳入公示范围,为有效监督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财产情况提供依据。

    二是明确公示方式。与科级领导干部任前公示一并进行,实行有限公开,在各单位公开栏等公开载体公示。拟提任乡镇和县直部门党政正职的科级领导干部要通过县委、县政府公开栏、电子显示屏等进行财产公示。同时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等平台,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三是明确公示责任。对财产申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反映不实的,按规定办理任职手续;对无正当理由拒不申报财产或在财产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由纪检监察组织通报组织人事部门依法取消其任职资格。对于存在严重违纪违规问题的,要依纪依法及时处理。目前该县正对8名拟提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财产公示。

    图为:拟担任科级领导干部填写的财产申报表。

安徽先锋网青阳县分站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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