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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安县面向全省公开选拔副科级领导干部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14:07:11 来源: 阅读次数:2777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委关于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工作力度的要求,进一步拓宽视野选拔人才,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等文件精神,县委决定,面向全省公开选拔6名副科级领导干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拔的职位及专业要求

1、县交通局副局长1名;

交通运输类的交通运输、交通工程、交通建设与装备、交通信息与控制工程、交通设备信息工程等专业;土木类的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或从事交通管理相关工作满2年。

2、县建设局副局长1名、县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汊河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1名;

土木类的土木工程、建筑环境与设备工程、给水排水工程、城市地下空间工程、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等专业;建筑学类的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景观学、风景园林、建筑节能技术与工程等专业;管理科学与工程类的房地产开发与管理、工程造价等专业;或从事建设管理、城市规划相关工作满2年。

3、县环保局副局长1名;

环境与安全类的环境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监察、环境科学、环境生态工程(生态学)、环保设备工程、资源环境科学、资源科学与工程等专业;化学类的资源环境与城乡规划管理专业;或从事环境保护相关工作满2年。

4、县水利局副局长1名;

水利类的水利水电工程、水务工程、水文与水资源工程、港口海岸及治河工程等专业;农业工程类的农业水利工程等专业;或从事水利工程相关工作满2年。

二、基本条件及资格条件

全省范围内机关具有公务员身份和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已登记人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符合《干部任用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及以下资格条件的可以报考:

1、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身体健康。

2、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1930以后出生)。

3、任科员级职务3年以上;专业技术人员须聘在中级以上专业技术岗位满1年。

4、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5、国有企业人员的报考任职资格比照办法:县(市、区)党委及省辖市直部门直接管理国有企业的中层正副职以及县(市、区)直部门管理国有企业的领导班子正副职,可比照科员级职务报考。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正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党纪处分规定的提任使用期限未满的;受政纪处分尚未解除的;近三年年度考核有一次以上(含一次)被定为不称职(不合格)或基本称职的;因其它原因不适合报考的。

三、工作程序

公开选拔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决定任命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工作由来安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委组织部)负责报名登记、资格审查、汇总及准考证发放工作。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⑴《报名登记表》(可以登陆来安先锋网下载,也可以到县公选办领取),报名登记表需由本人所在地(单位)党委(党组)审核盖章,并签署审查意见;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复印件;⑷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复印件;⑸相关任职证明材料;⑹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本县报名者,可直接到县公选办报名;外地的报名者,可以通过传真方式进行报名。外地通过传真方式报名者,在报名时须将本人的《报名登记表》和有关材料传真至来安县公选办并函寄照片,经初步审查后发给笔试通知书,笔试前2天内,考生本人持有关材料原件到来安县公选办进行资格审查,合格者发给准考证。

报名者须如实申报和填写本人有关情况,如发现弄虚作假者,随时取消参考资格。

每个人限报一个职位,每个职位的报考人数不少于10人。少于规定报考人数的职位予以取消,报考该职位的人员在接到通知后2日内可改报其他符合专业要求的职位。

(二)笔试

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胜任选拔职位应具备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特别是运用有关理论、知识和方法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分为公共科目、专业科目。公共科目笔试范围包括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重点是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行政管理学与领导科学、法律基本知识、现代科技基本知识等;专业科目笔试范围为选拔职位需要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等。

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各为100分,分别按50%50%加权计算笔试成绩,根据笔试成绩按照15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

(三)面试

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政策理论水平,分析解决实际问题能力,领导水平、领导艺术,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等。面试小组由有关领导和专家组成。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分别按50%加权计算总成绩,根据总成绩按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差额考察对象。

(四)组织考察和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注重考察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考察结束后,按1:2的比例提出建议人选,差额确定各职位拟任人选。对拟任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对任用者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1年,试用期考察不胜任的不予任用。

四、时间安排

1、报名时间:201110814日;

2、笔试、面试时间:10月中旬至11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工作监督

本次公开选拔工作,由来安县纪检监察机关进行全程监督,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监督电话:5612730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来安县公选办负责解释。

来安县公选办联系电话:0550-5627222

传真号码:0550-5627222

来安县公开选拔科级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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