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出台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规范服务价格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881
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31号)精神,巢湖市物价局、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负责人同意,出台全市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和规范服务价格规定,明确了五方面问题:一是实行政府定价。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乡(镇)、村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报市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为所在地居民死亡后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葬费、公墓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二是实行“四统一”。为杜绝乱埋、乱葬、乱收费行为,不允许擅自出售墓穴地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定价、统一管理。三是相关标准。为体现农村公墓公益性,我们在成本调查和审核的基础上,对全市公益性公墓成本价格和管理服务费进行了核定(不含道路、停车场、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和刻字、瓷像费等),单个墓穴含双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