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巢湖市出台加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和规范服务价格规定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881

根据省物价局、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皖价服〔2012131号)精神,巢湖市物价局、民政局近日发出通知,结合本市实际,经市政府负责人同意,出台全市农村乡镇公益性公墓管理和规范服务价格规定,明确了五方面问题:一是实行政府定价。农村公益性公墓是乡(镇)、村根据乡(镇)人民政府统一规划,报市民政部门批准兴办的为所在地居民死亡后提供的非营利性公共墓地。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墓葬费、公墓管理费实行政府定价。二是实行“四统一”。为杜绝乱埋、乱葬、乱收费行为,不允许擅自出售墓穴地皮,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定价、统一管理。三是相关标准。为体现农村公墓公益性,我们在成本调查和审核的基础上,对全市公益性公墓成本价格和管理服务费进行了核定(不含道路、停车场、管理用房等配套设施和刻字、瓷像费等),单个墓穴含双穴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竖式墓碑高度不得超过0.8,双穴的具体标准分三种墓体和材质进行了核定,特殊材质公墓报物价局另行核价。单穴价格按双穴价格的80%执行。墓穴管理费标准为每穴15/年,一次性收费年限由双方协商,一般最长不得超过20年。四是优惠政策。五保户由当地政府免费安葬,城乡低保对象、生活困难的重点优抚对象等特困群体,由政府免费提供殡葬基本公共服务或进行减免,减免幅度不低于30%。五是执行时间。以上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试行期壹年,届时重新报批。(巢湖市物价局  汤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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