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红绿灯下的廉洁
发布时间:2013-03-07 14:58: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619
为进一步规范协警日常工作行为,预防职务犯罪行为的发生,
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张忠志同志首先明确协警是公安机关的工作人员,协助公安干警履行部分职能。符合我国《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的范筹,并结合自身多年的办案经验,介绍了当前国内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情况和形势,分析了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特点,并着重结合协警工作的特点谈了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原因,并提出对协警预防职务犯罪案件发生的四点建议:一是要加强职业道德教育,提高交警队伍素质。把好“职务、权利、年龄”变化的三个关口,经得住各种诱惑;二是要建立健全协警队伍相关的法规和制度,将协警队伍的管理纳入法制轨道;三是要把好“进口”关,从源头上保证协警队伍整体素质。四是要强化对协警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协警综合素质。保持良好的从业心态,养成良好的职业习惯,树立司法形象之美,生活中慎独、慎危、防微杜渐,慎重交朋友。
交警大队韩教导员表示,为了让协警时刻抵制人情风、说情风,自觉做遵纪守法的执法者,大队经常组织民警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常念‘紧箍咒’,才有不坏身”。这次大队请检察官为大队新进协警讲课,主要是让他们掌握职务犯罪的特征,在工作中如何预防职务犯罪。结合本次专题讲座,要在协警中广泛开展以“预防职务犯罪”为主题的大讨论活动,加大预防职务犯罪的力度。同时,制定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约束人,提高防腐拒变能力,杜绝职务犯罪现象发生。
广大协警纷纷表示,通过本次学习讲座,使自己进一步提高公平、公正、廉政执法、廉洁自律意识,增强防腐、拒腐、自我保护的能力。(张忠志 蒋洪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