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岗乡“四明确”做好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073
为确保如期完成2013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庙岗乡早谋划,早行动、早安排、早落实,坚持“四明确”,做好做实农村危房改造工作。
一是明确目标任务。以改善农民居住条件为重点,优先解决经济最困难、住房最危险农村困难家庭,逐步解决全乡农村困难家庭的居住安全问题。2013年我乡计划完成130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二是明确补助对象和标准。补助对象重点是居住在危房中的农村分散供养五保户、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和其他贫困户等四类人群。补助标准为五保户、农村低保户口重建房屋户均2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6万元;贫困残疾人家庭(非低保户)、其他困难户重建房屋户均1万元,修缮加固户均0.4万元。
三是明确改造方式与时限。危房改造采取翻建新建和修缮加固住房两种类型,以农户自建、自行修缮加固为主,确有困难的,村(居)要主动帮助。原则上拟改造房屋属整体危房(D级危房)的,应拆除翻建,无房户应新建;拟改造房屋属局部危房(C级危房)的,应修缮加固。时间要求在2013年9月底前全部完成危房改造任务。
四是明确工作要求。一要加强组织领导。乡成立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资金,加强相关惠农政策衔接,负责对危房改造工程进行统一验收。各村(居)委会落实专人负责,尊重群众自愿,在充分考虑困难群众经济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引导和扶持困难群众建造经济实用、质量安全的房屋,组织做好与经批准的危房改造农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二要规范操作程序。严格遵循农村村庄规划布点,坚持政策公开、补助对象公开、补助标准公开、民主评议公开、审批结果公开“五公开”,实行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公正透明。四要注重质量安全。严格控制改造建筑面积和总造价,防止出现群众盲目攀比超标准建房的现象,引导农户新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