坝镇“三突出”强化安全监管职责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992
坝镇根据自身安全监管工作实际,对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作了进一步的细化和明确,实现了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的无缝对接。
一是突出镇安监办的协调沟通能力。镇安监办改变了过去偏重于监督和指导,主要依靠安监工作人员去操作的工作方式,进一步明确了沟通协调职能,强化了与镇其它部门的协调和沟通,充分调动起部门强化安全责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安监办对安监工作的调度力度。
二是突出党委政府的“双重”安全监管责任。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将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作为一项中心工作来抓。镇党委在同样负有监管安全生产责任的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每位班子成员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力量。通过明确这种“双重”的安全监管责任既为安全生产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又为落实“政府监管”职责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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