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麓镇:“党组织党员承诺制” 激发村居干部“正能量”
发布时间:2013-03-05 13:59: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93
为充分激发黄麓镇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和动力,黄麓镇党委在全镇9个村居中着力推行村居干部“党组织党员承诺制”,以承诺定目标、以承诺强责任、凭业绩用干部,有效调动了村居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美好乡村建设提供了坚强组织保障。
承诺内容坚持“三大突出”。一是突出经济发展。重点围绕发展壮大集体经济, 加快村级基础建设,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二是突出民计民生。积极兴办各类基层公益事业,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着力改善民计民生,积极走访调研,进一步融洽党群干群关系;三是突出民主政治。加强村级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充分发挥好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和党员队伍的先锋模范作用。
承诺程序紧扣“三个环节”。一是调研提诺。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走访、设置意见箱,个别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员群众意见,结合村(居)实际,集体研究后拟定初步党组织承诺事项;二是组织审诺。由乡镇党委对所属村(居)的党员承诺事项逐一审核把关,进行科学的指导、修改与完善;三是公开示诺。对审定后的承诺事项,通过公开栏、宣传栏、网络、会议等方式向社会公开,主动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履诺评议体现“三个层次”。一是群众评,体现民意。定期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和党员代表大会,并结合年终“一述四定”工作,对村级党组织和村干部的履诺情况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二是党员评,体现表率。每季度召开一次党员大会,由村内全体党员对党员模范表率作用发挥情况进行评议,根据履诺情况进行季度通报。三是组织评,体系业绩。定期召开由镇党委班子、包村干部、镇二级机构负责人、各级党代表参加的评议会议,由村书记、村主任向组织述职,内容包含“四议两公开”、为群全程代理、承诺目标兑现情况等多项内容,评议结果由镇(街)党委进行汇总,并在各村的党务公开栏中进行公示。
结果运用彰显“三个挂钩”。一是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经济待遇“挂钩”,根据村级党组织所处的档位确定村干部年度绩效工资平均水平。二是将评议结果与村干部选拔任用“挂钩”。对于工作实绩特别明显的村级干部选拔任用上予以优先考虑,对评议结果不称职的村干部经镇党委会研究,予以警告、处分直至除名;三是将评议结果与评先推优相挂钩。确保先进村(居)党组织书记在评先推优中占有一定比例;对考核成绩排在后三位的村(居),当年度不得参加“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对党建工作责任人由镇党委进行诫勉谈话。(黄麓镇伍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