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五抓”秸杆禁烧保生态安全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3770
为保护生态环境、确保重点设施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2013年,巢湖市政府按照“集中堆放、综合利用、粉碎还田、堵绝火点、责任追究”的思路,在全市深入开展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力争重点禁烧区秸杆还田全覆盖,最大限度提高秸秆的利用率、转化率和增值率,促进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主要措施是:
一、加强领导,完善网络抓落实。建立政府负总责、部门抓落实,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机制;完善市、乡、村、组四级联动禁烧工作网络;明确各乡镇街道为秸杆禁烧工作责任主体,对辖区内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负总责,全面落实定专人、定职责、定区域、定岗位、定时间、定要求的工作措施,将禁烧网络延伸到每一个角落;继续强化“市督导、部门巡查、乡镇(街道)负责、村(居)落实”和“乡镇(街道)干部包村(居)、村(居)干部包户包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管理责任制。
二、明确时间,突出区域抓重点。确定2013年午季秸杆禁烧时间是
三、加大宣传,营造氛围抓典型。一是充分利用宣传车、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横幅等形式,广泛宣传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使秸杆禁烧和综合利用真正转化为农民的自觉行为;二是注意培植秸秆综合利用大户,充分发挥其示范带头作用,同时加大对负面典型的曝光,切实起到舆论监督的震慑作用。
四、疏堵结合,综合利用抓推广。一是大力推广油菜小麦秸杆机械化粉碎旋耕还田、免耕覆盖、堆沤肥料等实用技术,教育引导农民妥善处置秸杆,真正实现变废为宝;二是要求市农机部门严把秸杆粉碎还田关,切实加强农机作业培训和监管工作,确保小麦机收留茬高度不超过
五、部门联动,重拳出击抓违禁。要求环保、发改、公安、交通、农业、安监等部门要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强化对重点区域的监控和督查,及时查处秸杆焚烧行为,严禁在路边或田间地头焚烧秸杆,依法打击蓄意焚烧秸杆行为,对擅自焚烧秸杆的,要责令其立即停烧,并按照规定对焚烧人予以处罚;对恶意纵火、不听劝阻的焚烧人,要依法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对暴力抗法,或焚烧情节严重,造成大气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张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