烔炀镇严把“五关”切实保证新党员“质量”
发布时间:2013-07-09 08:16: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493
为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发展和管理工作,按照“要严格坚持标准,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加强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扩大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民主,严格工作程序和纪律,提高发展党员质量”以及“继续做好在农民中发展党员工作”的要求,烔炀镇严把“五关”认真解决好当前村(社区)党组织在发展党员时出现的把关不严、程序简化等问题,切实保证农村新党员“质量”。
一是严把教育培训关。在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上,村(社区)党组织应将在本村居住、生活、工作的外来人员以及产业大户等群体纳入入党积极分子后备考察对象,有计划地对他们进行教育培训,有意识地引导他们靠近党组织、追求政治进步。本着严要求、重实效的原则,应做到“三个注重”:一是注重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通过开展党务培训会等活动,使入党积极分子加深对党的认识和了解,坚定理想信念。二是注重丰富教育形式。通过自学、讨论、邀请优秀党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增强学习的生动性、感染力,增强培训效果。三是注重拓宽教育渠道。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纳入培训内容,通过组织参观李克农故居等警示教育基地,使他们达到对党的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有机结合,端正入党动机。
二是严把培养考察关。入党申请人被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半年、无党内外“异议”后,对他们实行“2+1”培养方式,即2名正式党员对一名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专门培养。吸收某同志入党,党组织要对其是否符合入党条件、达到党员标准,进行严格的考察。开展组织考察时,不仅要察其言,关键要观其行;不仅要看平时表现,还要考察关键阶段、特殊时期的表现;不仅党组织考察,还要发动职工群众积极参与,通过召开党内外座谈会、民主推荐会、党小组、支委和党员大会等,广泛听取意见,进行综合考察、鉴定。在组织考察过程中,要把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作为重点,通过实行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党员推荐制、发展党员公示制和票决制等一系列措施,积极营造发展党员工作多层次、全员参与和全方位考察的民主环境,为保证党员队伍纯洁性和先进性奠定良好的基础。
三是严把民主测评关。建立民主测评初期、中期、后期“三步走”制度,即村(社区)党组织在确定入党申请人为入党积极分子时,确定发展对象时,发展预备党员转正时,各进行一次民主测评。确定发展对象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就其品德与现实表现进行民主测评。凡民主测评赞成票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作为发展对象。在预备党员转正时,必须进行公示,并召开党员和群众代表会议进行测评,发现预备党员有品德问题的,一律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四是严把组织谈话关。对入党材料进行审核,镇组织委员在与拟预备党员谈话前,要对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拟预备党员的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在与拟预备党员进行面对面谈话的过程中,详细了解拟预备党员的入党动机,了解其对党需要说明的问题,帮助其提高对党的认识,指明努力方向。同时,严格落实谈话责任制。按照“谁谈话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镇党委班子成员与发展对象“一对一谈话制”,即每名领导干部与若干名发展对象结成培养对子,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强化对发展对象在政治觉悟、政治立场等方面的教育,从而提升发展对象对党的认知深度和广度。
五是严把程序监督关。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是实行党务公开的大势所趋。镇党委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每年对村(社区)党组织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广泛接受党内外以及各方面的监督;村(社区)党组织则借助村务公开栏、板报等宣传手段,对上述内容进行村内公示。镇党委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党员群众的实名来电、来信、来访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将信息进行反馈。如果党员、群众反映的问题属实,镇党委则按照有关规定,取消涉事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提名;同时追究村(社区)党组织、村党组织委员和培养联系人的责任,取消其年内的评优资格。(烔炀镇 江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