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确秋季开学收费政策 切实加强教育收费管理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968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秋季开学收费行为,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阶段免费入学的政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免收杂费、教科书和本子费,严禁向学生收取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今年秋季开学起取消择校费。高一年级不在招收择校生,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
认真落实国家优惠政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与所在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享受同等政策。公办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按程序、按一定比例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除外)。
严格教育收费公示、公告制度。市各类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合肥市教育局“关于规范设置中小学教育收费公示栏的通知”格式和要求,全面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收费范围、计费单位、投诉电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减免收费的政策和减免收费的学生名单等。
义务教育阶段实行“一教一辅”政策。 “一教一辅”坚持自愿购买原则,学校无偿进行代购,不得在代购中收取回扣或其他任何费用。(巢湖市价检分局 有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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