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7-10-26 11:56:55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6124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的意见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有关部门:
近年来,我市大力拓展《巢湖先锋网》、《巢湖农网》、《巢湖气象网》信息平台在服务基层等方面的功能,充分整合巢湖先锋在线工作站和巢湖农网信息服务站资源,在所有乡镇及部分行政村建立综合信息服务站,开展“农村综合信息服务、农业气象服务、农村气象灾害防御和政策性农业保险气象服务”四位一体的新型气象为农服务,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为更好地服务于美好乡村建设,根据合肥市委组织部、合肥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 高度重视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
党的十八大要求“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提高气象、地质、地震灾害防御能力”;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快推进农村气象信息服务和人工影响天气工作体系与能力建设,提高农业气象服务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水平”。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是农村气象信息服务的重要载体,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抓好城乡信息服务站建设和防灾减灾气象服务,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管理和服务体系建设,增强城乡社区服务功能,促进民生改善。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心聚力、促进和谐的作用。
二、全力推进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工作
市里成立市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牵头,市政府办、农委、科技局、经信委、财政局、水务局、民政局等单位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并设立办公室。制定信息站建设年度工作实施方案,有序推进各项工作。
各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服务站要挂牌成立气象灾害防御管理所。根据上级要求,经研究确定坝镇石塘村、柘皋镇峏山村、苏湾镇寨山村、黄麓镇临湖社区、卧牛山街道健康西路社区和亚父街道岗岭社区为村级(城市社区)气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试点,待条件成熟后,在全市各村(社区)逐步推开。以乡、镇、街道、村先锋在线工作站为依托,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按照“五个一”标准(一名信息员、一间办公室、一条专线、一台计算机、一部电子预警显示屏)和“六个有”要求(有工作职责、有工作界面、有应用系统、有网站支持、有服务内容、有服务规范)全力推进到位。
三、强化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职责
各信息服务站在完成先锋在线工作站任务的同时,承担重大气象灾害预警传播、农村综合经济信息服务、农业气象信息服务、气象灾情收集、气象科普和防灾减灾宣传以及乡镇人工增雨作业装备管理等职责。信息员队伍要相对稳定,如果人员发生变动,要做好工作交接,并及时向市委组织部和气象局上报变动信息。
四、完善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培训和考核机制
乡镇、街道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将列入年终政府工作和基层党的建设考核内容;市气象部门组织对气象信息员的知识培训,提升综合气象灾害防御能力;乡、村及社区要将气象信息员的日常工作列入党建宣传工作职责进行考核,作为年终推优依据之一。每年底由市组织部门、气象等部门共同对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对成绩突出的信息站和信息员予以表彰。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巢湖市气象局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1:
巢湖市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
依据合肥市委组织部、市气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的通知》(合气发〔2013〕34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成立巢湖市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玉宝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
副组长:靳青春 (市气象局局长)
成 员:市政府办、市农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民政局分管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气象局,张晓明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合肥市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管理办法(试行)
为认真贯彻十八大精神,落实2013年1号文件《关于加快发展现代农业 进一步增强农村发展活力的若干意见》要求,推动合肥市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建设纵深发展,促进经济科学、健康、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各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在市、县组织部、气象局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站长由各乡镇(社区)、行政村分管领导担任,信息员在站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信息站工作考核办法
对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工作按年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1.信息站工作得到当地县级党委、政府表扬或奖励,得10分,镇级党委、政府表扬或奖励,得5分,以文件为准。
2.信息站组织、参加气象科普宣传并上传活动图片及材料,年度内2次得10分,年度内1次得5分,否则不得分。
3.日常工作资料存档,包括文字、图片等材料完整得10分,部分丢失得4分,没有资料得0分。
4.信息站考核总分的70%来自于信息员的日常工作。即信息站日常工作得分=信息员月平均得分*70%。
5.信息站工作为每年12月底前考核完成。
三、信息员工作考核办法
对城乡综合信息服务站信息员工作按月度考核,实行100分制。
1.每天定时登录“安徽乡镇综合信息服务平台”并填写“工作日志”且内容完整,得30分;每少一天扣1分,直至不得分。
2.接收灾害天气预警信息并及时向地方领导及群众通报,得20分;灾害结束之前通报得10分;否则不得分。
3.辖区出现灾害性天气,灾情发生后2小时内初报灾情,24小时内上报灾情(需经证实或核实)得10分;24小时后、48小时内上报得5分;超过48小时仍未上报不得分,月度内连续出现多次灾害性天气,以平均分为月度得分。
4.每月上传“工作动态”10条以上得15分,4-9条得10分, 3条以内得5分,未上传不得分。
5.正常工作日期间24小时内收阅并处理通知、邮箱得20分,48小时收阅、处理得10分,否则不得分,工作日平均得分为月度得分。
6.日常工作资料存档,包括文字、图片等材料完整,得5分,否则不得分。
7.每月考核最高分为100分,最低为0分。每月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表彰奖励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