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0-26 14:10:26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3136
关于开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有关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加强我市人才队伍建设,在全市上下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氛围,有效激发各类人才在实现“加速崛起,挺进百强”中贡献聪明才智,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基本条件
凡在巢湖市工作二年以上,身体健康,年龄55周岁以下,热爱巢湖,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具有科学创新精神和良好职业道德,2010年以来学术水平、科研成果、工作业绩在本行业或本系统中具有较大影响力和较高知名度,为巢湖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员。
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之一者,均可申报、推荐,参加选拔。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方面取得创造性的成果,具有科学价值并达到省内领先水平;在应用技术上坚持创新,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证明已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我市的技术进步和本地区(部门)的经济科技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获得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奖等国家级奖励,省部级三等奖以上,市地级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两项以上。
2.在工农业生产一线研制开发和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在推动科技成果产业化方面成绩突出,获国家、省(部)级表彰,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并获得市地级以上奖励的人员。
3.在工程设计、建设上,获得过国家“优秀设计奖”等奖项、省“优秀设计奖”等奖项三等奖以上,或市地级“优秀设计奖”等奖项二等奖以上;在市地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中担任主要技术管理人员,并因此获得省、市地级奖励。
4.在教育教研方面,获得国家教学成果奖或省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的主要人员;在全国课堂教学评优课中获奖或培养出多名参加全国、全省重要竞赛获奖学生,或有很好科研成果的市地级以上优秀教师、骨干教师、教坛新星、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等;担任教育、教学管理、科研工作,取得同行业公认的突出成绩,其工作实绩、科研成果获得过市地级以上奖励。
5.在医疗卫生工作中,掌握本学科国内外最新学术动态,对本学科发展有自己独到的见解,有一定的工作经验,能够处理较复杂的疑难问题,在本专业中有一定影响,有较好的科研、教学、临床、组织管理能力。近3年内无重大医疗事故、工作差错、不良医疗行为、年度考核不合格。近3年内主持、合作科研成果取得过省、市地级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并在国家级、省级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6.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工作中,获得中宣部、文化部、中国文联、全国记协评选的“五个一工程”、好新闻等常设奖项一次,获得国家级文艺奖项或省部级文艺类三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出版奖项或省部级出版类三等奖以上,获得国家级新闻奖项或安徽新闻奖二等奖以上,或同类省级奖项两次、市地级奖项三次。在体育科研和教练工作中,创新理论和方法,直接培养的运动员多次在省级重大比赛获得前三名,在全国重大比赛获得前六名,或培养出打破全省纪录的教练员。
7.在社会科学领域,学术水平在省内外有较大影响,发表出版的论文、专著获省社科成果一、二等奖或市地级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以上。
8.担任企业领导职务三年以上,具有现代企业管理经验,对企业发展具有特殊贡献,获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所在企业规模、成长速度、主要综合经济指标在全国、全省同行业中名列前茅,具有可持续竞争力,上交税金数额较大或增长较快、人均年利税率和职工收入居合肥市同行业领先地位,解决就业岗位有突出贡献,遵纪守法的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或领办、创办企业人员。
9.在其他专业领域和专业技术岗位,有特殊才能,做出特殊贡献,在国内外、省内外有重大影响。
二、名额及类别
此次拔尖人才评选共评选表彰各类拔尖人才共20名左右,分6个类别进行,每个类别确定1个市直单位作为初审牵头负责单位,其中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其他类别由市科技局负责,教育教研类由市教育局负责,医疗卫生类由市卫生局负责,工程建设类由市住建局负责,文化艺术类由市文广新局负责,企业管理类由市经信委负责。
三、选拔程序
1、准备和宣传发动(2013年10月-11月)。印发通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良好的氛围,提高知晓率和参与度。
2、推荐(
3、审核(
4、评审(
5、组织考察及审批命名(2013年12月)。市委组织部会同相关部门抽调人员,对专家组通过的初选对象进行考察。在此基础上召开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各牵头负责单位初评情况及每名初评入围人员的情况介绍,采取差额票决的方式产生拔尖人才人选,再进行公示,最后报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后命名。
四、有关要求及说明
1、市委、市政府一贯重视人才队伍特别是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开展拔尖人才选拔管理工作,是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落实“党管人才”原则的重要举措。此项工作开展多年来,在社会各界产生了较大影响,有力推动了我市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选拔一批优秀人才进行重点管理,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重要意义。要切实采取措施,顺利开展推荐选拔工作。
2、各地各单位应把推荐的重点放在生产第一线的人员中,以专业技术,尤其以科技创新型人才为重点;在成果上,以取得重大的社会、经济效益为主;在岗位上,以立足岗位,从事专门业务的人员为重点;在年龄上,以中青年为重点。
3、在获奖方面,以颁发的证书为依据;集体获得的项目表彰取项目主要技术承担者;重复授奖的项目只计最高奖一次。
4、根据专家分级管理的原则,已被评为地市级以上拔尖人才或已享受地市级以上政府津贴人员,在享受待遇期内不作为市级拔尖人才的推荐人选。
5、申报人要根据评选条件填写《巢湖市第四批拔尖人才推荐表》一式10份(统一用A4纸型),申报表格可到《巢湖先锋网》 公告栏目下载。市人才办联系方式:82329252。
五、待遇
待遇享受期限为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