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第一阶段理论学习成果,根据《巢湖市公安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实施方案》计划安排,3月12日下午,巢湖市公安局组织开展以“‘四风’问题怎么改、服务群众怎么办、好干部怎么当”为主题的理论交流会。局党委班子成员、局属各单位负责人,市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督导组领导等参加会议。
交流会上,局党委成员、局属部分党组织负责人结合自己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多角度、多方位交流了自己的学习体会与心得,畅谈了对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的重大意义与紧迫感的认识。市督导组对该局组织此次理论交流会和前阶段开展的理论学习活动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下一步活动开展提出了具体要求。
会议指出,党的群众路线实践教育活动任务重,内容多,各党支部(总支)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组织,扎实推进,要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做到三个环节不变通,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各单位要对照市局下发的学习教育环节自查表的内容,做到“六个必须”即:所有的学习内容都必须通过集中学习或自学的形式,学习一遍;集中学习和专题讨论时间必须不得少于一周;必须开展了“四个一”活动;必须召开交流讨论会;党员干部必须根据学习的内容记录学习笔记;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自己动手撰写心得体会。市局将加强对各单位开展教育实践活动督查与验收,对第一阶段验收不合格的单位,不得进行转段,直到验收合格为止。二是各单位要做好台帐的收集整理工作,及时完善台帐资料,每天要安排专门人员浏览市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网,严格按照通知精神和每周提示要点,扎实推进教育活动。三是针对合肥市局部署开展的“为何从警、如何做警、为谁用警”大讨论活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强化举措,把此项活动作为第一阶段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确保活动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