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杆集镇化解矛盾纠纷常念“三字经”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893
以“情”感人。在化解矛盾中充分听取当事人的真实想法,把群众当亲人,把群众的事情当成自己的事。精心组织调解语言,不使用有失公正的言辞,用耐心、用真情让双方当事人感受到调解方的良苦用心,为化解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心理环境。
“劝”字当头。在掌握事情来龙去脉的基础上,对确属因民间矛盾纠纷引发的事件可依法适用调解的,尽可能往调解方向努力。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合理引入人民调解员、司法调解员、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等人员参与调解,充分体现调解的公开、公平、公正,广泛赢得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治”字断后。对少数人员为获取个人利益乃至非法利益,严重干扰社会秩序、侵害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及时展开调查取证工作。在掌握确凿证据的基础上,立即对为首人员进行依法从严处理。为震慑企图通过非法手段谋求个人利益的重点人员,全力维护辖区治安大局稳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明昌 徐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