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湾镇被推荐为安徽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

巢湖民歌作为传统音乐,2006年6月被国务院批准进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4年4月,经巢湖市非遗保护中心和合肥市非遗保护中心协商,巢湖市苏湾镇被推荐为安徽省第二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习基地。

目前,巢湖市苏湾镇中心学校被选为主要工作点。主要由省级非遗传承人李家莲和何冬梅、杨翠萍老师开展传承教学工作。进一步审报工作正在进行中。(刘宗勇)

来源:本站   编辑:admin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