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林市场所:强化四种观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为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执行效能,更好地履行监督管理职能,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槐林市场所多措并举,着力强化四种观念,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一是强化忠诚观,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以思想道德建设为基础,以理想信念教育为中心,增强基层干部的组织归属感,使其做到“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国家,忠于红盾,忠于事业”。要求干部职工在具体的工作中,准确把握工作的规律性,提升谋划的预见性,细化工作目标,提高完成工作任务的自觉性。

    二是强化廉政观,促进队伍的先进性。通过警示教育、廉政课堂、家庭助廉等活动,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建设,使广大干部职工深刻认识到廉洁自律的标准和要求,从而成为所内执法人员的基本功和必备素质。

    三是强化效能观,提升服务的高效性。通过落实领导负责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开展上门服务和预约服务等方式,合理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证办案时间,提高管理效能,做到各环节环环相扣,各岗位紧密配合。根据基层执法部门的特点,科学设定责任目标,完善考核程序、标准和办法,加强对执行过程的监控,建立起科学的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四是强化和谐观,增强执法的文明性。创建文明窗口,规范工作人员服务态度,要求其在业务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从语言上规范干部的行为;严格办事流程,要求执法人员在办事办文办案时严格审批程序,坚决杜绝越级越权越位,从过程上规范干部的行为;强化监督体系,通过聘请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进户谈心等多种形式,站在市场主体的角度对干部的工作实绩进行科学定性、定量分析,从结果上规范干部行为。进一步提升群众的满意度。

“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应该仅停留在思想和理论层面,更重要的是要将价值观融会贯通,结合市场监管工作的特色,发展和落实于具体实践工作中,最终使其成为槐林市场所全体成员的信念和恪守的行为原则。”槐林市场所所长刘飞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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