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工作正式启动

日前,巢湖市正式启动2012年城乡居民合作医疗筹资工作。

据了解,从2012年起,巢湖市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统筹并轨,以实行机构名称统一、组织实施统一、筹资时间统一、参合对象统一、筹资标准统一、补偿待遇统一“六统一”为标准,全面建立城乡居民合作医疗制度,保障广大居民享受到均等化的公共医疗服务。筹资将按照居民个人缴费每人每年50元,各级财政补助240元,共计每人每年290元的缴费标准进行,筹资时间从111012101个月内将完成筹资任务。两项制度的合二为一,将有助于进一步满足该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需求。

来源:巢湖日报 作者:刘睿 项庆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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