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街道党工委,区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切实做好2010年度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科级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和范围
各街道和区直各单位的领导班子及在岗科级干部。
援藏干部、被上级抽调帮助工作超过半年的、病假超过半年的、正在立案审查等待处理的干部不参加年度考核。
选派、选调干部参加区里单独组织的年度考核;区直单位抽调脱产参加服务城市大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驻外招商工作半年以上的干部,参加抽调干部专项考核。街道抽调参加服务城市大建设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和驻外招商工作的干部,既要在街道参加年度考核,又要参加抽调干部专项考核。挂职干部在挂职单位参加考核,挂职时间不足半年的,其挂职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交流任职的干部在现工作单位参加考核,交流时间不足半年的,其交流前的有关情况由原单位提供。新提拔任职的干部,按现任职务进行考核。担任多项职务的领导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考核。
二、考核的主要内容
1、对领导班子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建设、领导水平、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2、对科级干部主要考核本年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三、考核方法及步骤
年度考核主要采取述职、民主测评、个别谈话、调查核实、重点考核、征求意见等方法进行。主要工作步骤如下:
1、述职测评。召开年度考核会议,首先由区委考核组长作动员讲话;接着由单位领导班子和党政班子正副职、人大、政协正职进行公开述职(其它科级干部进行书面述职);随后由参会人员分别对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进行民主测评(区直下属单位的科级干部,既要在区直单位参加测评,又要在本单位参加测评),同时对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民主推荐。科级后备干部推荐人选应具备的条件:年龄一般在40岁以下,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自我要求严格,办事公道正派,工作成绩比较突出,群众基础良好。每个街道可推荐科级后备干部人选2—3人,每个区直单位可推荐科级后备干部人选1—2人。
街道参加考核会议的人员范围主要为:机关全体干部职工;直属单位、基层站所和垂直派驻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社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书记和主任;3名左右老干部代表;5名左右来自基层一线“两代表一委员”;实际参加民主测评的人数一般不少于应参会人数的百分之八十。
区直单位参加考核会议的人员范围主要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派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区直下属单位参加考核会议的人员范围主要为:全体工作人员。
2、个别谈话。采取个别谈话方式对考核对象有关情况进行深入了解。
街道参加个别谈话的对象主要为:科级干部,内设机构、直属单位和垂直派驻单位主要负责人,部分社区、村党组织第一书记和书记。
区直单位参加个别谈话的对象主要为:科级干部、机关中层干部、一般干部代表2—3人和部分直属单位正职(10人以下的单位,为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和直属单位正职)。
区直下属单位参加个别谈话的对象主要为:中层以上干部和2-3名工作人员代表(10人以下的,为全体工作人员)。
3、调查核实。考核组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扩大考核范围,深入到有关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实地考察、专项调查等方式,就考核对象的有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
4、重点考核。对在民主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科级干部,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领导班子,以及群众意见较大的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考核组都要进行重点考核。
5、分层评价。一是上级评。组织区四大班子成员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两个主职进行测评,听取区分管与分工领导对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评价,听取被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其他科级干部的评价意见。二是同级评。组织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正职对乡镇、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及两个主职进行测评,听取同级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评价。三是下级评。听取下级对被考核单位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的评价。
6、征求意见。征求区纪检、综治、计生、信访、安全生产等单位对考核对象的意见。
7、综合分析。考核组在充分掌握和综合分析各方面情况的基础上,形成年度考核材料;对领导班子和科级干部作出实事求是的评价,提出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等次建议,并就进一步调优配强街道和区直单位领导班子提出建议意见。
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确定程序:由参加考核会议人员和个别谈话人员分别对本单位的科级后备干部人选进行书面推荐和口头推荐;考核组根据民主推荐情况,商被考核单位党组织共同确定科级后备干部考察对象人选;考察工作与年度考核一道进行,考核组根据考察情况,提出各考核单位的科级后备干部建议人选。
四、考核时间安排
从2010年12月下旬开始,到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对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好班子等次的领导班子予以表扬表彰。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差或一般等次的领导班子,视具体情况,或对其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或进行组织调整。
2、对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科级干部予以表扬鼓励。对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科级干部,应视具体情况,进行诫勉谈话或组织调整;诫勉期满后,仍得不到大多数干部群众拥护的,予以降职安排或免职处理。对不胜任现职的科级干部,进行组织调整。对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免职、责令辞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对考核中发现存在倾向性或苗头性问题的科级干部,进行组织谈话或诫勉谈话。
3、根据考核结果,区委组织部将适时向被考核单位和考核对象反馈有关考核情况。
中共巢湖市居巢区委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