柘皋镇“四步骤”开展农村籍退役士兵核查登记工作

近日,为落实有关优抚政策,切实维护退役士兵切身利益,柘皋镇对年满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进行核查登记、建立详细档案。

一是广泛宣传政策。通过组织人员入户宣讲、张贴告示、广播等形式,将老兵优抚政策、申请材料要求进行广泛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解释到位。

二是严格登记审查。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本人申请,户籍地村(居)委会初审,乡(镇)审核登记,形成逐级审核把关,确保政策执行到位,做到对象不错报、不重报、不漏报。

三是公开接受监督。对符合条件的人员,将名单在申请人所在的村(居)委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对有异议的,镇民政办组织专人调查核实,经查实不符合条件的,书面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

    四是规范档案管理。对符合享受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建立发放老年生活补助档案,将退役士兵书面申请、发放生活补助登记审批表、信息采集表以及个人原档案中的入伍、退伍登记表、退伍证、身份证、户口簿的复印件存入档案,并将信息录入优抚系统,实行动态管理。(柘皋  周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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