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物价局开展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巡查

 

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市物价局于911-13日对我市2012年度秋季开学收费进行了巡查,共检查了各类学校35个。从检查情况来看,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收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公办幼儿园只收取保育教育费和代收伙食费,民办幼儿园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经我局被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高中收取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没有发现择校生之外收取借读生和自费生;民办学校大部分都能按市物价局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各类学校代办收费项目都能坚持学生自愿、公开和非营利原则,实行“代办登记制”,代办服务收费得到进一步规范。从总体来看我市秋季开学教育收费国家政策执行情况良好、秩序井然。

但检查也发现少数学校收费公示不规范,公示的内容不完整。按照合肥市物价局合价费【201263号文件,民办学校新调整收费标准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规定,市物价局将督促按新调整后的标准收取老生学费的学校,立即将多收学费全部清退给学生。(巢湖市物价局  王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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