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工商所严管食品流通 确保消费安全

近日,朝阳工商所加大监管力度,在辖区内积极推进食品经营户诚信自律体系建设,做到“四个严格”,切实监督食品经营者把好食品的进货关、销售关和退市关,并建立健全十项自律制度。

一、严格监督要求食品经营户把好食品进货关。依法索取供货者的相关许可证、营业执照、销货票据等方面的资料,按批次索取所购进食品的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或证明文件,确保供货者主体资格合法、购入食品来源正规可靠、质检合格报告真实有效。

  二、严格监督食品经营户把好食品销售关。对食品包装、标识、生产日期、保质期和有关食品储存条件等的自查自纠,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在经营场所向消费者作出醒目提示,鼓励有条件的超市、商场对销售食品的质量抽样检验,对发现食品质量问题及时退市和处置。

   三、严格监督食品经营户把好食品退市关。加强对销售食品的日常管理,对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等,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封存,依法处置或销毁;同时,加强对退市后食品的监督管理,防止其改头换面再次销售。

  四、严格监督食品经营户建立十项自律制度。食品进货查验制度,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食品协议准入制度,市场开办者食品安全责任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退市和销毁制度,食品运输、贮存及销售安全管理制度,食品经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朝阳工商所  胡嘉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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