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工商局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实行三级巡查机制

为切实履行工商部门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做到日常巡查全覆盖,从即日起,巢湖市工商局在全系统推行食品安全监管三级巡查机制。

食品安全监管三级巡查分别是:以工商所各责任区(网格)为单位,明确责任区监管责任人,结合市局网格化监管要求实施巡查为一级巡查;工商所所长,结合市局网格化监管要求对辖区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为二级巡查;市局局长、分片的局领导和联系点股室负责人,结合市局网格化监管要求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查为三级巡查。

该项制度按照包保责任制和网格化监管要求,对食品经营者、食品添加剂经营者、市场开办者经营活动和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建立三级巡查书式档案,形成三级联动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巡查内容主要包括:食品标签、证照管理、索票索证、食品包装、食品仓储、食品添加剂、食品保质期等方面。

    巡查结果既为加强和改进食品安全监管提供参考,同时也是对食品安全监管年终目标考核、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相应奖惩的重要依据。(巢湖市工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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