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安徽省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病房床位费管理暂行办法》和《安徽省病房床位指导价格及设施标准》文件精神,会上,合肥市物价局收费处处长龚仁斌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费收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四县一市物价局分管领导和各收费科负责人进行了讨论并针对各县的具体情况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王磊表示,要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医疗服务政策,明确相关的政策条件,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收费管理情况,以使工作更加完善,为以后的医疗改革创造条件打下基础。
这次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床位费调整幅度较大,床位价格按照体现公益性,分等定价,坚持合理补偿成本,兼顾群众和基本医疗保障承受能力核定。为维护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合法权益,减轻患者负担,合理补偿成本,对职工医保报销支付的比例范围作了相应调整,增加了医保报销的标准,并将空调费(取暖费)等纳入医保支付。 (市物价局 陈静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