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4年1月起,巢湖市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将由原来的1800元/年/人,提高至2000元/年/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400元/月/人,调至440元/月/人。为帮助低收入群众真正得到实惠,推进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烔炀镇立足三措施,着力强化城乡低保提标审核工作,坚决杜绝“关系保、人情救”等现象。
立足宣传。以发放“致居民的一封信”、明白纸、广播宣传、公开栏公示等方式加大社会救助工作宣传力度,将2014年最新保障标准和申请程序广而告之,在提高社会救助政策的公开透明度和知晓度的基础上,自觉接受群众监督,从而提升政策执行公信度和群众受益满意度。
立足调查。以应保尽保、公平公正、动态管理、统筹兼顾为原则,坚持谁调查、谁签字、谁负责,把好入户调查关,采取上门实地查看、访问周边邻居等方法详细核实申请人家庭实际收入和生活状况,确保“0123,低进高出”合肥社救模式和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要求落到实处,做到政策执行不走样。
立足机制。结合“户报、组议、村评、镇审”和四榜公示程序,建立完善以家庭收入核查为核心的低保申请对象认定机制、随机抽定评议人员的评议机制和分类实施救助的救助机制,严格对照执行,做到按制度办事,按程序办事,切实体现“三宜新市镇,幸福烔炀河”的公平正义。(烔炀镇 童芳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