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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山街道:城乡医疗补助严把三道关

发布时间:2017-10-26 11:46:3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074

4月24下午,凤凰山街道事务办召开城乡医疗救助推进会,真正把此项惠民工程落实到实处,解决居民群众的实际困难。

会上对落实巢湖市城乡医疗救助惠民工程提出要求:严把“初审”关。救助对象户口必须是本市且长期居住,同时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农村五保户,享受国家抚恤的优抚对象(不含1-6级残疾军人),城乡低收入家庭(低保标准1.8倍)大病患者和低收入家庭老年人。严把“审批”关。对象符合哪些条件才能救助、哪些条件不可救助,比如自杀、自残、打架斗殴、酗酒、吸毒等医疗费用不可报;符合救助条件,哪些能享受、哪些不能享受,比如对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享受抚恤补助对象不设病种限制等等,向居民宣传政策,防止不符合条件的上报,造成居民不必要的麻烦。严把“申报”关。救助对象符合什么条件,费用需要多少才能报销,比如低保对象自付部分(总费用—不可报销费用—已报销费用)要达到5千元;低收入家庭需要自付部分达到3万元。救助对象符合条件,需要哪些材料,原件还是复印件;对于达不到3万元,自付达2万元可以享受最高1000元临时补助;从2013年起对于扣除已报销费用+18000+门槛费还剩18000元甚至更多的患者可以到市合管中心享受大病保险的补偿。(袁静  李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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