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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体局:五措并举落实“四个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7-10-27 19:40:04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202

为落实市委活动办关于“四个专项行动”分解任务第十一条中“关于中小学等各类学校乱招生、乱收费、乱补课、乱办班、乱订教辅资料等问题”的要求,市教体局积极组组织安排,及时督查整改,形成了一套特色做法,主要体现在:

一是出台相关措施。制定了《巢湖市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课业负担工作方案》、《巢湖市中小学幼儿园规范办学行为跟踪记分管理制度》、《关于印发巢湖市规范高中阶段招生秩序的规定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管理严格规范办学行为的通知》等工作制度,将治理教育“五乱”纳入常规管理。

二是加强舆论宣传。各校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致学生家长一封信》,广泛宣传规范办学内容要求,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方面监督,积极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促进学校全面规范办学行为。

三是结合实际认真对照自查。各校根据教育局出台的落实措施,深刻剖析了学校在管理制度上、招生行为上、办学行为上、教育教学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从建立健全、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入手,树立规范办学工作目标,落实规范办学工作责任。严格执行专项行动月报告制度,由市教体局负责按月对自查情况进行收集汇总。

四是严格督查整改。按照“四个专项行动”任务分解,由市教育局、物价局、监察局组成四个联合督查组,采取随机走访、发放调查研究、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方式对全市45所中小学进行了集中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认真登记,并现场提出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共处理整改了各类问题29个。

五是形成常态化管理。为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我局将规范办学执行情况纳入学校2013-2014学年度目标管理考核中,并制定了《巢湖市规范办学行为违规累积记分管理办法》,将记分结果与学校及教职工绩效考核、评先评优挂钩,加强学校贯彻执行落实情况过程管理,对成效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本规定,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进行通报批评,或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市教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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