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告
发布时间:2017-10-26 14:07:11 来源: 阅读次数:3165
根据中央关于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公务员有关精神以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以下称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2012年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将继续在全市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工作,并纳入2012年全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一并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录计划和职位
此次合肥市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5名。其中,长丰县、巢湖市、庐江县各1名,肥西县2名,合计5名。
二、考录对象和条件
(一)考录对象
合肥市所辖县(市)行政区域内任职3年(截止2012年4月30日)的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
(二)考录条件
1、符合《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第十六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德端正,遵纪守法,廉洁奉公;
3、工作作风扎实,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4、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5、年龄为40周岁以下(1971年3月10日以后出生);
符合上述范围和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本县(市)行政区域内的招录职位。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
2、任职期间本村发生重大责任事件的;
3、本人受处分不宜报考的;
4、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为2012年3月10日至3月15日每天的9:00至16:00,报名采取现场方式进行。符合报考条件人员到所在乡镇(街道)领取并填写《安徽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见附表),向乡镇(街道)党委提出个人申请,由乡镇(街道)党委填写推荐意见并经县(市)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汇总,统一报市公务员局进行资格复审,复审合格的,由县(市)委组织部通知本人在规定时间、地点领取准考证,免缴笔试考试费用。
报名截止后,报考确认人数与职位招录计划数的比例不低于3:1,方可开考,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核准,取消职位招录或相应减少职位招录计划数。
四、笔试和面试
笔试和面试试题由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命制,考试由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统一组织。
笔试时间:2012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农业、农村相关专业知识两个部分。对任期内获县、市、省及以上党委、政府表彰的报考人员,在笔试成绩中分别按1、2、3分分值加分,计入笔试成绩。笔试结束后,按招录职位3: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时间:与2012年全省公务员考录的面试同时进行。面试主要测查解决农村基层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后,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同时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依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在招录计划数上增加1人的原则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由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招录用人主管单位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考察工作由各招录用人主管单位负责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村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工作能力、群众公认度,重点考察工作实绩和廉洁自律情况,并对考察人选进一步进行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实施后,因各种原因出现职位招录计划录用人选缺额的,按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等额递补,递补进行一次。
六、公示和审批录用
考察结束后,各县(市)党委根据职位招录计划数,择优研究确定拟录用人选并在本县(市)和人选所在乡镇(街道)、行政村范围内公示。公示由各县(市)委组织部负责,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录用手续。录用审批后因各种原因取消录用的,不再递补。
此次考试,市委组织部、市公务员局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此次考录的有关政策、体检项目和标准等信息,陆续登载于安徽先锋网、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安徽省人事考试网,供报考人员查询。查询网址:合肥市公务员局网(http://gwyj.hefei.gov.cn),咨询联系电话:市考录办:0551-3538709(政策咨询)。
特此公告。
附表:安徽省2012年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街道)机关公务员资格审查表.doc
中共合肥市委组织部 合肥市公务员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