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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当前村务公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市纪委金巧云【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网络培训班】

发布时间:2020-05-07 17:27:19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1433

村务公开是指村民委员会组织把处理本村涉及国家的、集体的和村民群众利益的事务的活动情况,通过一定的形式和程序告知全体村民,并由村民参与管理、实施监督的一种民主行为,是扩大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的有效方式,是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

但通过调查发现,村务公开还存在着重形式、轻实效等问题。随着群众参与管理、监督村级事务的意识逐步增强,由村务公开不到位而引发的信访矛盾增多,必须积极加以整治解决。本文希望通过对村务公开中问题和原因的分析,找到切实可行的对策,为进一步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提供思路,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存在的问题

1、公开意识不强。部分村干部公开意识淡薄,在处理一些村级事务中,习惯于口头与几个村两委干部“说一声”、“打个招呼”,而不是履行“四议两公开”程序,通过召开村两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公开,对村级集体事务,普通群众难知晓,无从监督,引发信访举报。

2、公开不规范。公开时间不及时,对一些应及时公开事项不按规定时间公开;公开地点不适当,村务公开栏多数设在村部,不便群众浏览;公开栏设置少、距离分散,不能适应群众分散居住的实际情况;公开内容不完整,有的只公开一些不痛不痒的内容,“犹抱琵琶半遮面”,对群众意见大的“热点”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遮遮掩掩,不愿公开,甚至不公开、半公开,避重就轻;公开程序不严谨,公开中的有关事项主要由村干部唱“独角戏”,民主理财、议事和村民代表组织的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3、公开效果差。一些村居存在村务公开“搞形式、走过场”现象,应付上级检查,完全不注重公开的实际效果,有公开,无落实。不少村居“三公”经费、村务收支情况的公开,完全是数字游戏。比如每季度公开“三公”经费时,不公开收支明细账目,在已公开的经费账单上,出现一些财务上的专业术语,普通群众根本看不懂,失去了公开的意义,达不到公开应取得的效果;有的以为只要形式上公开了,就万事大吉,对群众提出的质疑和意见建议,不认真解释答复,该整改的问题也不及时整改,激化矛盾,造成不良影响,让群众对组织的信任打了折扣。

二、原因分析

一是村居干部有私心。有些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的惠农政策,部分干部有私心,想把有限的资源分配给关系好的人,于是就小范围公开,应付了事,走过场。有的在村级集体资产处置、资源发包等重大事项中,事先与承包方达成意向,不召开村民代表大会集中民意,究其原因,就是担心公开后,群众监督、“找茬”,不好操作,于是乎选择不公开。

二是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方面,当前,农村一些基层组织没有形成以“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和“村务监督委员会”为主体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相关监督机构并未很好发挥作用,形同虚设。另一方面,村务公开缺乏必要的制度约束,一些与之相关的制度不够配套完善,该建立的没有建立,该落实的没有落实,加之考核与奖罚也不完全到位,影响了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

三是有效监管不得力。一些涉农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上级主管部门只重视下任务、完成指标,对工程实施过程中,基层是否征求群众意见,是否公开到位,群众是否有异议等问题甚少过问,马虎了事,缺乏监管,结果“好心办了坏事”,让一些民生工程并没有真正发挥惠民、利民的积极作用,反而成了部分不法村干部以权谋私的工具。

四是责任追究不到位。针对一些公开细节上的问题,如公开时间不及时、公开栏设置不规范,公开不全面等问题,即便查实后,主管部门也只是进行批评教育,要求下不为例,不作有力的处罚措施。责任追究不到位,导致少数村居产生“不公开没什么大不了”、“公开不公开实际上无所谓”等想法,使得公开不及时、不规范等问题得不到彻底整改。

三、对策建议

一要增强公开意识。要不断加强农村党员干部廉洁履职教育,增强干部廉洁自律意识,引导他们一心为公、服务群众;要深入宣传村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增强他们自觉落实村务公开的意识,自愿接受监督,主动实施公开;要将村务公开工作作为村干部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列入村班子和村干部年终“一述四定”的范围,作为平时组织任用的重要依据。

二要规范公开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公开的内容、时限、范围、程序等环节,要进行制度规范,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防止操作随意性。尤其对“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公开到位,不能遮遮掩掩,走过场。要充分利用“阳光村务”微权监督服务平台,对党务、村务、“三资”管理及政策法规等众多事项予以公开,让管理更加透明,让监督更加简便,让微腐败无处遁形。同时要加强对村务公开的培训、指导和督查,不断规范村务公开工作。

三要强化公开监督。相关业务部门、监督部门、村务监督委员会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不能应付式监督,不能仅仅查看村务公开是否留有图片和简单的文字记录,而要真监督,敢监督,对监督中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加以整改,将村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避免村务公开流于形式。有效发挥村级纪检委员的“近距离监督”优势,对村务公开、“三资”管理等情况进行监督,真正发挥村级纪检委员基层“监督哨”作用。

四要严肃责任追究。对在村务公开工作中不履行责任,搞形式、走过场,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行为,以及因此而造成失职失察、发生重大群众上访和恶劣影响后果的,要实行责任追究。对应公开不公开,引发群众上访,或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事件,要加大责任追究问责力度,不能只作勒令检查,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是干群的连心桥。村务只有公开透明,才能让群众明白、给干部清白。只有真正公开,才能打通与群众距离的“最后一公里”;只有让群众参与监督、遏制腐败,才能切实整治群众身边“微腐败”,让人民群众有获得感幸福感;只有有效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才能不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