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三项举措”强化村级组织运转经费监管力度
发布时间:2016-05-19 00:00: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5917
巢湖市高度重视提升农村基层党建与服务经费保障民生工程,为推进村级基本经费运转规范工程顺利实施,通过明确经费用途、规范各级权责、开展联合督查等举措,强化经费监管力度,确保运转经费实实在在用于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
一是明确经费用途。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主要用于村级组织办公和服务群众等必要日常支出,其中用于服务群众支出不得低于基本运转经费的50%;不得用于村干部报酬待遇支出,严禁用于公款接待。
二是规范职责权限。村级组织基本运转经费由市财政局负责纳入市财政预算,分期拨付乡镇、街道。乡镇、街道实行“村账乡管、分村建账、专户核算、专款专用”,严格审核村级报销的支出票据,审核无误后方可报销入账。
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各村(农村社区)要定期公开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使用情况,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内容。市委组织部和市财政局将不定期对专项经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的行为,将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及责任人的责任。(市委组织部 陈无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