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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的实施办法

发布时间:2016-02-24 00:00: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4529

各乡镇、街道党(工)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
为认真贯彻全国、全省农村基层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好中央组织部关于村干部队伍建设“一定三有”(定权责立规范、工作有合理待遇、干好有发展前途、退岗有一定保障)的要求,根据合肥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村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的意见(试行)》合组〔2015〕19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经市委常委会研究同意,现就推行村(含农村社区,下同)党组织书记专职化管理,制定如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职责任务
(一)明确岗位职责。村党组织书记主要职责是: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科学发展;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农民致富,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密切联系群众,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加强村民群众教育,组织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做好村级信访维稳和应急处置工作,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加强村党组织建设,落实基层党建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好党的组织生活。
(二)制定三个清单。围绕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职责,按照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村党组织书记岗位责任清单;乡镇(街道)党(工)委要指导村党组织书记制定任期和年度工作计划,列出年度任务清单和问题清单,明确完成时限,作出公开承诺。
二、规范选拔任用
(三)严格选任标准。按照“三有三带”要求选优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注重把干事创业有思路、村务管理有规矩、服务群众有感情、带领队伍有办法、廉洁公道有口碑的人,培养为村党组织书记,不断优化村党组织书记知识层次、年龄、性别等结构。新任村党组织书记一般应具备三年以上党龄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新提名人选一般要能干满一个任期。
(四)拓宽选拔渠道。注重从大学生村官、农村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回乡大中专毕业生中选拔村党组织书记。加大从市直单位和乡镇、街道选派机关事业干部挂任村(社区)党组织第一书记力度,实现191个村(社区)第一书记全覆盖。探索面向社会公开选拔、跨村任职等办法选村党组织书记。
(五)培育后备人才。制定村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继续实施致富能人进村班子工程,按照村党组织书记1:1的比例,建立后备人才库,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积极开展“双向带动”活动,引导和鼓励外出务工有成的党员回家乡创业发展。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到村工作,大力加强大学生村官培养选拔,力争通过3-5年的努力,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进村“两委”班子的目标。
三、从严管理考核
(六)加强组织管理。加强村党组织书记政治教育和组织管理,突出政治引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村党组织书记纳入市委组织部管理范畴,建立统一规范的人事档案。村党组织书记的调整,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提出意见,报市委组织部研究同意后,由乡镇、街道党(工)委履行任免程序。在市委组织部设立村(社区)干部管理科。将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情况纳入市、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七)严格村干部编制管理。对村干部实行定人数、定岗位、定薪酬等“三定”管理。市委组织部根据村面积、人口等实际情况,将村干部总编制数核定到各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核定到村,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提倡村书记、主任“一肩挑”、“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从严控制领取固定报酬的村干部数。
(八)加强教育培训。把村党组织书记培训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任职培训、年度培训、专题培训制度。每年累计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市里开展全员轮训,乡镇、街道结合党建、村务公开等重点工作开展专题培训。建立市、乡领导干部上讲台制度。大力推进村干部学历教育,在职学习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市委组织部给予学费补助。有计划地选调村党组织书记到先发地区挂职锻炼。
(九)强化制度约束。认真抓好《巢湖市村(社区)干部日常管理办法》(巢组字〔2015〕4号)的落实,严格执行签到考勤、请销假、督促检查、工作例会、人事档案等五项制度。建立健全村级民主决策制度,落实“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列明村级事务“小微权力清单”,规范村级权力运行。建立健全村级财务审计制度,成立村务监督委员会,规范村级财务审批行为,严格村级财务管理。建立健全村党组织书记个人事项报告制度,对收入、房产、投资等个人事项,及时如实上报,自觉接受监督。加强对乡镇(街道)党(工)委抓村级制度落实的监督考核。
(十)强化目标考核。实行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以工作业绩和群众满意度为主要内容,每年第一季度,推行“双诺双述双评”,向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本村(社区)党员、群众作出公开承诺;并结合“一述四定”,就上年度承诺完成情况,分别向上级党委、辖区党员群众专题述职,接受组织考评和群众满意度测评。考评结果与个人的报酬待遇、选拔任用和奖惩挂钩。
(十一)加大问责力度。建立健全不胜任村党组织书记约谈、调整、处置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处置力度,对政治上不规矩、廉洁上不干净、工作上不作为、作风上不实在的,及时进行组织处理。对挥霍集体财物办事不公、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中饱私囊等违法违纪的,坚决予以严肃查处。
四、完善激励保障
十二)落实经济待遇村党组织书记的总报酬,按照不低于我市新录用乡镇公务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水平确定,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村党组织书记薪酬由基本报酬、绩效报酬和单项工作考核奖励等三部分构成,分别占70%、15%、15%。按照0.9和0.8的系数,分别确定在编在岗的村副职、其他干部的报酬。为在编在岗的村干部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建立医疗保险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补助制度。落实好离任村干部生活补助政策。
(十三)明确报酬来源。村干部基本报酬由市财政统筹解决,发放方式是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提供在编在岗的村干部花名册,经市委组织部审核确认后,由市财政局依据审核结果按月统一打卡发放。绩效报酬从村级可用财力中列支,严禁举债发工资。单项工作考核奖励标准由乡镇(街道)根据中心工作、单项重点工作等完成情况确定并核拨,合理拉开收入差距。
(十四)完善政策激励。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组织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选。每年开展一次“优秀村(社区)党组织书记”评选活动,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参照乡镇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对目标管理考核中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给予奖励。注重选树村党组织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五)畅通发展渠道。定向选拔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进入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担任其他副科级干部。每个乡镇、街道每届选拔1-2名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挂任乡镇、街道党(工)委委员或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副职,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工作仍然在村,定期动态调整,其到龄正常离任后继续享受副科级经济待遇。按照省委、合肥市委的要求,在符合政策规定的前提下,每年按照一定比例,面向村党组织书记定向招录乡镇街道公务员、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选派到村任职干部,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先提拔使用。选配乡镇(街道)党政班子成员时,优先考虑有在村任职工作经历的干部。
办法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市委组织部将对各地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纳入乡镇、街道年度党建考核内容。
 
                                                                                                                                                                 中共巢湖市委组织部  
                                                                                                                                                         2015年11月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