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城市社区党员、全体选民的一封信
发布时间:2015-07-21 00:00:00 来源:本站 阅读次数:1194
广大城市社区党员、全体选民: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等有关规定,今年我市将开展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第三次统一换届工作。
本次换届选举工作自2015年7月开始,9月底结束。总体上分为做好换届准备、组织社区党组织委员会换届选举、组织社区居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和做好换届选举后续工作四个阶段。本次换届选举,是全市城市居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事关全市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城市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提高,事关广大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对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希望广大城市党员和全体选民充分认识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行使民主权利,积极参加换届选举,通过大家的投票,选举产生新一届守信念、讲奉献、有本领、重品行的社区“两委”班子,充分发挥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不断夯实文明和谐社区建设的组织基础。
为进一步严肃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纪律,确保换届选举工作健康有序进行,省、市明确提出“十个严禁”的纪律要求:一是严禁拉票贿选,直接或指使他人用财物或许诺其他利益等方式贿赂选举人、选举工作人员,搞拉票贿选活动;二是严禁干扰选举,利用宗派关系、宗教势力等搞非组织活动,或为参选人谋取职位说情、打招呼,对换届工作施加影响和干扰、操纵选举;三是严禁造谣诽谤,以暴力、威胁、欺骗等手段妨碍他人行使民主权利,或以造谣、诬告、诽谤等手段侮辱、陷害他人;四是严禁擅改程序,擅自变通更改删减程序、违法违规选举,或者搞封官许愿、违纪违规承诺;五是严禁恐吓胁迫,恐吓、怂恿、胁迫他人不参加选举会议或放弃投票,搞虚假委托、临时委托;六是严禁弄虚作假,使用虚假身份证明、伪造篡改选票、虚报票数;七是严禁破坏闹事,损毁票箱、撕毁选票、殴打谩骂选举人或工作人员,煽动群众闹事、冲击会场等破坏选举秩序行为;八是严禁煽动串联,编造、传播、散布干扰换届的言论和消息,煽动、串联他人到上级机关无理闹事;九是严禁滥用职权,擅离职守、中断工作,瞒报漏报或擅自处置集体资金、资产、资源,伪造债权债务和毁坏帐册,巧立名目突击花钱,滥发奖金、补贴或实物;十是严禁拒不交接,换届选举结束后不按规定交接工作,不移交公章、办公场所、集体财物、工作档案等。广大城市社区党员干部、群众要充分认识换届选举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带头遵守“十个严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接受组织考验和广大群众监督,确保社区“两委”换届风清气正、圆满成功。
巢湖市社区“两委”第三次统一换届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
上一条:严肃社区换届纪律提醒卡
下一条:巢湖市召开社区“两委”第三次统一换届工作动员会议